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讯,大气污染是目前全人类面对的问题之一,也是当前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大气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质量标准,现在称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它是对大气中污染物或其它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我国自1982年首次颁布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以来,已经进行了数次修订。
大气质量标准,现在称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它是对大气中污染物或其它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颁布了这类标准。
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和改善大气质量,为人民生活和生产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中国1962年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首次对居民区大气中的1种有害物质规定了最高容许浓度。
1982年颁布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1996年第一次修订,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并且于1996年10月1日实施;2000年第二次修订;2012年进行了第三次修订,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该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最新的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