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1月25日讯,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浙江省地级市中出台的首个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专项政策,《实施意见》弥补了湖州市市级层面在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末全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10万户,总装机规模30万千瓦左右的总目标。《实施意见》指出对市区居民屋顶实行光伏度电补贴,每度电补贴0.18元(市区各承担50%),补贴时限为发电之日起5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该政策执行之日起5年);对80%以上采用市区生产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的项目,实行每瓦0.3元的装机补贴(市区各承担50%),每个项目最高2000元;2021年及以后新并网发电的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家庭屋顶光伏装置选用设备必须是经过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鼓励优先采用达到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
全文如下: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16〕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使光伏发电融入百姓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树立全民绿色能源生活的理念,加快推动我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