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3月16日讯,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市CNG加气站建站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按照《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定点审批暂行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5〕12号)的规定,我委将启动今年全市CNG(含L-CNG)加气站的审批工作。
有CNG加气站建站需求的区县可根据本区域内的市场需求和规划情况申报本年度的建站计划,并按照《CNG加气站建站计划评分标准表》(见附件)中的评审事项提供本地区的有关资料,以供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我委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全市CNG加气站建站计划。
请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将本年度建站计划和有关材料报送我委,逾期未报送,视为本年度无建站计划。
按照行政审批的有关要求,待本年度全市CNG加气站建站计划确定后,请获得建站计划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有意建站的单位进行申报,不再实行集中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CNG加气站建站计划评分标准表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