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3月22日讯,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重点单位2016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7〕19号
各有关部门、区节能减排办、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的规定,2016年本市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总计816家,其中年耗能5万吨标煤及以上的单位97家,年耗能1万吨至5万吨标煤的单位332家,年耗能5000吨至1万吨标煤的单位387家;2016年本市综合排放温室气体达到13000吨(包括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总计822家。为加强对全市重点单位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以及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现将2016年度上海市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列入上海市2016年度重点用能(排放)单位名单的单位(详见附件)。
二、报告内容
报送内容应满足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相关要求:
⒈年度报告
(1)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年度能源消费情况、重点用能设备信息、节能改造项目以及能源管理制度文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