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5月03日讯,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批复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做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4〕2208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附件)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
公示期为5月3日——5月7日,公示期5天。
附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公示稿)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要求核准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舟发改〔2017〕3号)及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评估和认真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开发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提升我省及国内石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国内石化产业和成品油市场结构调整,多产化学品、少产油品,增强芳烃、烯烃等基础石化原料的保障能力,扩大民营资本投资,打造“民营、绿色、国际、万亿、旗舰”的舟山石化基地,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浙江舟山石化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发改办产业〔2015〕320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印发《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4〕220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047号)、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27日发布)等文件精神,同意建设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