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6月28日讯,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认购交易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交易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负责绿证核发工作,建设全国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并组织实施绿证自愿认购交易。
第四条 从事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信息中心相关业务规则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