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7月24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有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切实规范、促进微电网健康有序发展,建立集中与分布式协同、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特制定《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为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并规范微电网健康发展, 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 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 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结合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监 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 微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独立型,可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治管理。并 网型微电网通常与外部电网联网运行,且具备并离网切换与独立运 行能力。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型微电网的管理。
第二条 微电网须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一)微型。主要体现在电压等级低,一般在 35 千伏及以下; 系统规模小,系统容量(最大用电负荷)原则上不大于 20 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