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0月19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7〕17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现就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国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缺水形势日益严峻。目前,非居民用水占全国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约50%,提高非居民用户节水意识,引导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节水,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