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为规范做好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和运营管理工作,提高光伏扶贫项目成效,实现扶贫对象脱贫增收。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移民局、市能源办、国网自贡供电公司、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依据国家产业扶贫和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制订了《自贡市光伏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贡市光伏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自贡市能源管理办公室国网自贡供电公司
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自贡市光伏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稳定运营,确保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自贡市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自发改发〔2017〕3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光伏扶贫项目,是指户用光伏扶贫项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集中地面电站、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商业电站不属于本办法范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自贡市光伏发电扶贫协调推进小组负责对全市光伏扶贫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项目督办和扶贫效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