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重点开发区域要依据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规划来选择,根据《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等规划文件,2015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要达到全国总装机容量的69%、27%和4%。从规划导向来看,未来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重点区域首选华东地区,其次为华中地区。
从全国范围来看,应重点开展火电核电比重高、新能源开发规模大、外调电力份额大地区的开发工作,在浙江、江苏、山东、辽宁,安徽中部、湖南、湖北,重庆西部、陕西、新疆、甘肃、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优选储备一批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建设条件优良、经济指标优越的抽水蓄能站址。
在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外送电比重高、火电核电比重大,海南、福建等地核电发展较快,吉林、河北等地是风电大规模开发的地区,可根据电网调峰要求,开发布局一批经济指标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
在中部地区,重点选择水火分布不均、水电基本开发完毕,以及受三北地区风电影响较大的受端电网区域,开发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
在西部地区,选择远离负荷中心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基地附近,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可满足清洁能源基地大规模开发需要。
二 电站功能选择
随着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电力系统需要更加安全可靠和绿色环保的电源结构,抽水蓄能电站的功能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由于电源结构、负荷特性、电力供需状况和电力保障需求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同电网抽水蓄能电站实际发挥的作用应该有所侧重,抽水蓄能电站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