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
陕价商发〔2017〕13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对满足居民用户合理用电需求、增加用电选择权和加强电网建设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规范居民用电价格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表改造的目标及范围
(一)目标任务。通过加快实施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力争2018年完成主要改造任务,2019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抄表到户全覆盖,其中城镇居民用电电网企业抄表到户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用户智能电表普及率达到100%,居民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得到充分保障。
(二)实施范围。由电网企业供电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包括通过电网公用变压器、居民小区专用变压器供电,目前实行合表用电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陕政办发〔2017〕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智能电表更换范围为农村尚未普及的居民用户。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底前,电网企业通过实地调查,详细编制应改造居民小区名单、居民户数及改造计划等情况,上报住建、物价部门。各级住建部门要指导电网企业和小区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协商将供配电设施交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为实施户表改造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