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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2-12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魏居亮董事委托林华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科学配置决策权力,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三)同意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公司为日本筑波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日本筑波项目融资提供89.83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5.39亿元)融资担保,期限3年。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日本筑波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马耳他公司为匈牙利Tokaj 光伏项目股权转让事项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马耳他)控股有限公司为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股权转让事项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公告》。

(六)同意关于开展上海电力香港公司2.5 亿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开展上海电力香港公司170 亿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三项议案涉及聘用会计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第四项、第五项议案涉及对外担保,第六项、第七项议案涉及衍生品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2-12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马耳他)控股有限公司为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股权转让事项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30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47亿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并购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2022年11月3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马耳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耳他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公司”)与交易对手签订了两份《股权收购和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一》”、“《股转协议二》”)。协议约定由羲和公司的控股股东马耳他公司和交易对手的控股股东同时为交易双方主体在《股转协议一》、《股转协议二》项下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羲和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3000万福林(约7.5万欧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股转协议一》担保事项

1.担保内容:羲和公司在《股转协议一》项下的付款义务。

2.担保金额:约7万千瓦光伏项目的100%最终股权对价(含股东贷),不高于1026万欧元(折人民币0.77亿元)。

3.担保生效日:股权交割日。

4.担保到期日:《股转协议一》项下付款义务完成的日期。

5.担保触发事项:

(1)股转协议项下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若羲和公司不实施交割行动,触发初始股权收购对价5%违约金付款义务。

(2)股转协议项下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且双方均已完成交割行动,若羲和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触发100%初始股权对价(含股东贷)付款义务。

(3)经交割审计调整存在高于初始股权对价差额部分,若羲和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触发差额对价付款义务。

(二)《股转协议二》担保事项

1.担保内容:羲和公司在《股转协议二》项下的付款义务。

2.担保金额:约13万千瓦光伏项目的100%最终股权对价(含股东贷),不高于2279万欧元(折人民币1.7亿元)。

3.担保生效日:股权交割日。

4.担保到期日:《股转协议二》项下付款义务完成的日期。

5.担保触发事项: 同《股转协议一》担保触发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鉴于匈牙利Tokaj光伏并购项目交易双方主体均为在匈牙利新设的平台公司,为顺利推进项目股权交割并提高项目交易确定性,由马耳他公司和交易对手的控股股东各自为交易双方主体在股转协议下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马耳他公司为匈牙利Tokaj光伏并购项目股权转让提供履约保证担保。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8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2-1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1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授权体系,科学配置决策权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国企改革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要求,依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现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对董事会部分授权事项的授权对象进行调整,进一步体现权责一致原则。主要涉及投资设立子公司、生产类小型基建项目、对外股权转让等,授权董事长审批。

二是对董事会部分授权事项的授权标准和授权对象一并调整,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主要涉及大中型基建项目、并购项目等,调整授权标准并授权董事长审批。

三是董事会取消部分授权事项,进一步注重风险防控。取消债转股融资、参股投资及参与出资外部基金和财务基金,境内燃煤燃气发电与供冷供热、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基建项目,境内燃煤燃气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煤炭等并购项目,以及创新示范项目的投资授权。

四是对本规则章节顺序及条款编号进行调整。

二、修订对比表

上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1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改聘理由:公司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自2014年起一直担任公司的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已满八年。鉴于上海电力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会计年报审计报告与内控审计报告的有效衔接,本次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合伙人(股东)88人,注册会计师5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77人。

中汇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10.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8.3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3亿元。2021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36家,收费总额1.1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央企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会英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朋飞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公允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改聘理由

公司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自2014年起一直担任公司的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已满八年。鉴于上海电力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会计年报审计报告与内控审计报告的有效衔接,本次拟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三、拟聘用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中汇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用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四)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公允价格水平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2-1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日本

筑波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筑波项目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89.83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5.39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日本筑波项目公司与日本瑞穗银行签订了110亿日元的融资合同,融资期限3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电力为筑波项目公司提供110亿日元的融资担保。鉴于上述融资合同将于2022年11月底到期,经协商,公司拟与瑞穗银行续签融资合同,并拟由上海电力继续为日本筑波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为保障日本光伏项目正常运营,公司拟为日本筑波项目公司融资提供89.83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5.3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二)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日本筑波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截至2022年9月30日,日本筑波项目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5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0.49亿元;2022年1-9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13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日本筑波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债务人:日本筑波项目公司

2. 担保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 债权人: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89.83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5.39亿元)

6. 担保期限:3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筑波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日本筑波项目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等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日本筑波项目公司融资提供89.83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5.3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是为确保公司在日本新能源项目的顺利开展,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经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8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 11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发行了2022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2-12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9日

至2022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项议案《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第3项议案《关于公司为日本筑波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第4项议案《关于马耳他公司为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股权转让事项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4日(周三)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本次会议可能会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改用线上方式举行。若变更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提前发布提示性公告,请各位股东关注。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忆、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12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拟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保方案

1. 交易主体

香港公司。

2. 套保工具(包括交易方式)

欧元兑美元远期合约,到期全额交割。

3. 套保规模

不超过2.50亿欧元。

4. 套保期限

至2025年7月22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上海电力香港公司2.50亿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风险管控

(一)资金占用

本次业务采用银行信用交易,无保证金,不存在补仓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二)违约风险

本次业务的衍生品交易银行拟选择渣打银行和德意志银行。《ISDA协议》加强了香港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助于降低衍生品交易银行违约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亏损预警线设置

在套保期间内,是完全对冲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存在单边亏损的风险,因此不设置亏损预警线。

(四)风控措施

香港公司成立专门的外汇工作小组,在上海电力外汇风险管理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上海电力《外汇风险管理办法》,在实时跟踪欧元兑美元汇率曲线趋势变动,充分掌握市场状况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本次交易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香港公司财务部承担前台职责,负责与交易银行签订合同,具体交易由财务部资金及外汇管理岗位负责执行,并实时跟踪欧元兑美元汇率变动并开展欧元兑美元远期合约交易。上海电力法律企管部承担中台职责,负责业务风险、合规性审核及业务后评估等工作,承担主体监督责任。上海电力计财部承担后台管理职责,及时跟踪掌握业务信息,按月度对香港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风险可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五)应急措施

如市场出现重大动荡,如因政治事件促发套保交易违约等不可抗力事件时,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规定》由法律企管部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计财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提供风险事件发生原因、管控进展及影响,编制重大风险台账进行跟踪管理。

四、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减少、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可有效规避外汇风险,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开展2.50亿欧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12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拟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保方案

1. 交易主体

香港公司。

2. 套保工具(包括交易方式)

美元兑日元远期合约,全额交割。

3. 套保规模

不超过170亿日元。

4. 套保期限

至2025年7月22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上海电力香港公司170 亿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风险管控

(一)资金占用

本次业务采用银行信用交易,无保证金,不存在补仓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二)违约风险

本次业务的衍生品交易银行拟选择渣打银行和德意志银行。《ISDA协议》加强了香港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助于降低衍生品交易银行违约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亏损预警线设置

在套保期间内,该业务是完全对冲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存在单边亏损的风险,因此不设置亏损预警线。

(四)合规管理

在方案履行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及时做好交易凭证及单据审核、财务文件归档等工作。

(五)操作风险

在方案授权的交易价格内进行操作,满足关闭美元兑日元外汇风险敞口。

(六)风控措施

在上海电力外汇风险管理小组的指导下,香港公司成立外汇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海电力《外汇风险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实时跟踪美元兑日元汇率曲线趋势变动,充分掌握市场状况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本次交易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香港公司财务部承担前台操作职责,负责与交易银行签订合同,具体交易由财务部资金及外汇管理岗位负责执行,实时跟踪美元兑日元汇率变动开展交易。上海电力法律企管部承担中台监督职责,负责业务风险、合规性审核及业务后评估等工作,确保风险可控。上海电力计财部承担后台管理职责,及时跟踪掌握业务信息,按月度对香港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七)应急措施

对重大事件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比如,由于市场剧幅波动、突发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套保交易无法完成时,由上海电力法律企管部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计财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提供风险事件发生原因、管控进展及影响,编制重大风险台账进行跟踪管理。

四、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企业经营为基础,以减少、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可有效规避外汇风险,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开展170亿日元贷款汇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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