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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3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69,380万元。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建军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议案相关内容,对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3月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可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唐可馨、张斌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新能源”)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将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69,380万元。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1.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咨询服务费和勘察设计费;

2. 金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66,98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采购、场站运维、风机技改等。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人新能源集团和金风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共计发生关联方交易金额37,812.78万元,较预计关联交易59,260万元减少21,447.22万元。其中:新能源集团其他所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金额976.42万元,交易内容为咨询服务费、勘察设计费、草地、林地补偿安置费等;金风科技及其子公司交易金额36,836.36万元,交易内容为风电机组采购、场站运维、风机技改等相关产品及服务。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4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

公司董事高建军担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金风科技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金风科技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121,430.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水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成立时间:2012年7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99166567D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220.15万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17%;同时公司董事高建军先生担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新能源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能源集团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向金风科技及子公司采购风电机组、场站运维、风机技改等相关产品,向新能源集团及子公司采购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公司采购交易行为,根据交易内容、交易金额采用不同方式实施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及价格。公司除依法公开招标外,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服务,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进度,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时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保持独立,具备完整独立的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建设与运营能力,公司的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为风电、太阳能发电业务,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69,38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违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后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立新能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结算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7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88,666,668.92元,减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393,805.35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272,863.57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结算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质、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104.41万元(包含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522.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后续审计决算情况,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后续资金支付。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结算,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主要风险如下:

(一)尽管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结算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公司与部分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及注销部分子公司事项尚需履行工商变更、清算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调整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或“公司”)子公司股权结构,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对部分子公司股权进行划转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拥有子公司共32家,其中:二级子公司22家,三级子公司10家,本次股权结构划转调整完毕后,公司拥有子公司共29家(不含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其中二级子公司26家,三级子公司3家。股权划转及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会发生变动,但不会对公司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所涉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清算、注销登记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管理层事项范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划转和部分子公司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处理、税务核算、对外公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划转及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的32家子公司中:有27家子公司为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其中:已有19家子公司拥有运营实体,主要为已并网运行和在建的新能源项目;其他8家子公司为根据当地政府要求获取新能源项目而设立的属地化公司),1家售电公司,1家电力运维公司,3家投资公司(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权结构

公司所有子公司均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股权比例及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内部股权划转调整及注销方案

(一)实施方案

为了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优化布局现有产业结构,压减法人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完善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各层级产权结构,不断突出主业导向,提质增效,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拟以公司为管理主体,优化子公司管理层级,严格控制各层级企业法人,清理“僵尸”企业,计划将三级子公司通过内部股权划转方式将股权转入公司直接持股,从而实现压减法人层级,其中对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的4户三级子公司(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施内部股权划转变更为二级企业法人;对目前尚处在项目可再生能源补贴申报阶段的3户三级子公司(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视可再生能源补贴申报进展具体情况逐步实施内部股权划转工作。拟将三级子公司华电福新新疆农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无偿划转至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注销华电福新新疆农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终止可再生能源项目获取的榆林博越新能源有限公司、托克逊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二)调整路径及调整后的股权机构

公司拟将二级子公司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85%的股权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资产内部无偿划转至公司。拟将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三级子公司榆林博越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托克逊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完成债权债务清算及税务核算后,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华电福新新疆农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资产负债无偿划转至母公司,资产负债无偿划转完成后,注销华电福新新疆农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从而实现压减法人层级和减少法人户数,提高管理效率。本次股权内部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对比如下所示:

本次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及部分子公司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会产生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管理效率,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注销部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注销的部分子公司为项目壳公司,不属于公司重要子公司;本次注销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处置,也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六、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代为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出席会议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10:00--13:30,15:00--18:00。

3.登记地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3月24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邮箱:lixinner@126.com

联系电话:0991-3720088

传真:0991-392108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8”,投票简称为“立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股份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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