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实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
1、乘用车企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将实施
9月28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发布。办法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该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2、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延续
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局、工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3、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全国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