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3月16日讯,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对我市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为做好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工作,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决定调整市内三区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8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65元,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 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各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执行,青价格[2017]2号文件同时废止。
青岛市物价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