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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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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0 14:42:19 阅读量:0 字号:A-| A+

摘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4月10日讯,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价资〔2017〕47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电力(供电)局,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降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详见附件。

二、非上述范围的其它农产品加工用电执行相应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

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原则上应分表计量,若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具体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粮食部门、电力部门核定。

四、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浙江省物价局

2017年4月1日

标签: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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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价格(美元/桶) 涨跌额 涨跌幅
大庆 60.6000 -0.2000 -0.3300
胜利 61.2000 0.0000 0.0000
WTI 60.4000 0.0000 0.0000
大庆 60.8000 0.0000 0.0000
胜利 60.9000 0.0000 0.0000
WTI 58.9300 -0.2200 -0.3700
布伦特 66.4500 -0.0100 -0.0200
日期 原油变化率(%) 预测调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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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公布值预测值前值
时间公布值预测值前值
02-28 -90.7 267.5 93.3
02-22 394.7 133.3 -90.7
02-14 -105 260 394.7
02-07 322.9 286 -105
01-31 475.5 10 322.9
01-24 -512 -130 475.5
01-18 -1119 -358.8 -512
01-10 -499.2 -4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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