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能源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制度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专项监管,确保能源规划有效实施。增强能源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完善能源规划体系,制定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细化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强化省级能源规划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完善规划约束引导机制,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级能源规划中,实现规划对有关总量控制的约束。完善规划与能源项目的衔接机制,项目按核准权限分级纳入相关规划,原则上未列入规划的项目不得核准,提高规划对项目的约束引导作用。
建立能源规划动态评估机制。能源规划实施中期,能源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中期调整。规划落实情况及评估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创新能源规划实施监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建立高效透明的能源规划实施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重点监管规划发展目标、改革措施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强化煤炭、煤电等产业政策监管,编制发布能源规划实施年度监管报告,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规划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