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5个方面19项整改措施:
3.在建龙工业园区厂界及污染监控区域建立2个固定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对厂界及下风向生活区边缘区域大气质量进行全天候在线监测;加大对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力度和频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重点时段开展夜查及连续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及时有效的限产限排机制,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及时对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下达限产限排决定,减少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群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