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通过管道输送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第二十九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一)年供气量,是指经营者当年向管道燃气终端用户供应的燃气数量。
年供气量=期初库存量+本期购气量-期末库存量
(二)年售气量,是指当年管道燃气终端用户实际使用的燃气数量。
年售气量=年供气量×(1-实际供销差率)
核定年售气量=年供气量×(1-核定供销差率)
(三)实际供销差率(含损耗),是指供销差量与年供气量之比,原则上不高于5%。
供销差量=年供气量-年售气量
实际供销差率=供销差量÷年供气量×100%
实际供销差率高于5%的,核定供销差率为5%;实际供销差率低于5%的,核定供销差率=实际供销差率+(5%-实际供销差率)×50%。
第三十条管道燃气单位定价成本,根据核定的总定价成本与核定年售气量来计算。
定价总成本=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成本冲减项目
单位定价成本=定价总成本÷核定年售气量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江苏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江苏省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苏价本〔2010〕2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高手带你做期货,复制收益很简单,输入手机号免费领取独家策略!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精华推荐
-
今日油价最新消息:新一轮油价调整或将“小跌”
最近几天国际油价终于出现了下跌,也让大家看到了国内汽油价格下调的希望,截至2月5日原油综合变化率-0.92%,预计对应下调幅度55元/吨,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2月9日24时开启。[详情]
- 原油 | 2月6日原油市场分析与油价预测
- 原油 | 国际油价延续颓势 需求呈现季节性下降
- 原油 | OPEC减产难挡油市版“熊来了”
- 原油 | 原油交易提醒:油价面临上行压力 OPEC能否助力
- 原油 | 华尔街投行:库存暴增比美页岩油增产更恐怖
- 原油 | 需求强劲 投行上调未来油价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