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工业电价
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凡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有产品生产并纳入国家计划,或对外承受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用电。
2、铁道(包括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修理工厂的用电。
3、自来水厂用电。
4、工业试验用电。
5、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6、大工业用户的生产照明(系指井下、车间、厂房内照明)。
7、电气化铁路电力牵引机车用电。
六、农业生产电价
(一)应用范围:农村社队、国营农场、牧场、电力排灌站和垦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兴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社员口粮加工(指非商品性的)、牲畜饲料加工、防汛临时照明和黑光灯捕虫用电。
七、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
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仅限粮、棉、油(食油)农田排涝灌溉用电,深井、高扬程提灌用电,排涝抗灾用电。排涝泵站排涝设施的维修及试运行用电也执行农业排灌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