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则为高质量用电,电价也随着分档递增。此外,还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
考虑到我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我省还将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每年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则执行非夏季标准。
问:如何计算我家每月的电费?
答:根据《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5-10月)为: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0.68元/度;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即0.73元/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即0.98元/度。
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则为: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0.68元/度;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即0.73元/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即0.98元/度。
假设某个家庭在夏季某个月的用电量为650度,那么按照夏季标准,其阶梯电价电费计算如下:第一档电费=260×0.68=176.8元;第二档电费=(600-260)×0.73=248.2元;第三档电费=(650-600)×0.98=49元。总电费=176.8+248.2+49=4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