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本规定所称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所以物业公司若向社区业主收取电费,就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鉴于此转供电受到严格限制,且供电企业必须具有售电资质。在此行为中,物业公司超经营范围经营,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电力公司明知物业公司转售行为而将电力供应给物业公司同样具有不当的行为,违反相关电力管理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若向业主收取电费、水费,必须是经过供水、供电企业的委托。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向业主提示如下解决方案,供业主在受到权利侵害时使用:
1、向电力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