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如该用户需要计算变、线损,计算功率因数的电量应包含变、线损电量。
2.5 功率因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实际功率因数=有功电量/((有功电量平方+无功电量平方))开方
3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
3.1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如用户的功率因数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列两数之间,则以四舍五入计算。
3.2对于变压器高压一点计量的用电客户,其无功电量考核点应在高压侧计量表计处,对于该变压器所供电的动力及照明用电,均应纳入功率因数计算,对于实行无功电量在变压器低压侧计量的,应对无功考核点以下的所有用电执行功率因数计算。对于实行手动无功补偿装置的用电客户应执行“只罚不奖”。 总表内的居民生活(含中小学教学用电)照明电量,参加功率因数计算,但电费不参加功率因数电费调整。
3.3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方法如下:
3.3.1 按实际计算出的功率因数与功率因数标准对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查出电费增减率。
3.3.1.1 单一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目录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增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