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北
7月14日,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47分、0.86分。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分别为0.3644元、0.372元。
调整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南、北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75分、0.87分,其中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价格均降低1分,单一制用户用电价格分别降低1.56分、1.1分。
重 庆
重庆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将提高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取消、降低部分政府基金及附加,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电网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0.0357元。
提高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重庆市境内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0.0168元,由每千瓦时0.3796元调整为0.3964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取消、降低部分政府基金及附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0052元和0.00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