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不是指由于系统本身的缺陷而引起的不稳定,而是来源于光照的不稳定。
二是光伏发电的能量密度较低。由于日照强度和光伏发电的光电转换效率的限制,每平方米的组件的峰值功率上限约在150W,大部分时间在100W左右,导致光伏发电的占地面积较大,而合格屋顶数量不足目前已经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制约因素,再加上房屋出租等因素使得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受益方增多,利益分配有待协调。
三是独立的光伏发电系统的功率可调性差。利用光伏发电的时候要么采用与大电网并网运行的方式,要么采用其他能源进行补充,同时必须采用储能的方式,将多余能量储存起来。分布式发电技术在一定角度来说和储能技术、电动汽车充电站相结合是比较合理的做法,因为这三者目前还都在发展阶段,可以经过合理的预测和设计,使得它们可以相互配合、取长补短。随着光伏发电规模的增加,上述技术弱点会越来越明显,并且进一步影响其经济效益。
目前全国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中绝大部分因为资金不到位未能顺利开展工作。虽然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金融扶持政策,国家出台的光伏扶持政策也涉及金融支持,但政策落实比较缓慢,因此解决启动资金不到位、融资难等问题成为关键。光伏发电的独有特点不满足我国已有融资方式的要求,与之相关的风险控制和信用体系尚未完善,设计新的金融产品和成立产业基金是比较可行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局限于已经发展成熟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