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具体内容】-第8页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我部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问题4: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
为充分发挥各省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考虑各地的差异性,《通知》遵循了开放性的原则,为各省根据本地区产业基础和特点、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更为灵活的绿色制造体系留出空间,各地区结合特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工作计划、政策支持措施等,于2016年10月底前报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各省按照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工作内容分阶段推进本地区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引导本地区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定期组织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的申报和评估工作,每年11月底前将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推荐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