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地方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和支持
(一)加强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地方要在全面摸清本地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突出矛盾的基础上,高起点、高质量的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资金投入和各方责任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将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将立足全局、加强顶层设计,对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重大生态保护修复进行科学规划;对地方开展的跨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统筹协调,支持相邻省份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进行方案融合、项目对接;将积极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建立专家团队,完善生态修复的标准体系、技术规范等,为地方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与专业服务。
(二)中央财政将对典型重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给予奖补。鼓励各地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按照系统综合治理的要求,提出本地整合资金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统筹环境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各类资金,切实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中央财政将择机选择对我国生态重要性高、实施效果好、跨区域开展的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以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有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