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先推动城际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省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建设内容,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布局国省道沿线快速充电设施。优先开展沪蓉、京昆、夏蓉、成渝环线等高速公路四川段沿线服务区的快速充换电站建设,力争2020年初步形成连接全省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
三、完善服务体系
(一)完善标准规范体系。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项目表(2015年版)》。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充电标准统一。制修订充电设施场所消防相关标准,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火安全要求。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志,逐步建立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辅,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符合我省实际的充电设施领域标准和道路交通标识体系。
(二)建立互联互通机制。积极推动充电设施制造商、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科研机构、信息通信服务商等自愿结成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搭建政府部门、充电设施制造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信息、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交流平台,成为政策咨询、标准制定、技术统一的支撑服务机构。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充电设施产品应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认证证书,不符合标准的已建充电设施应进行改造。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