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划实施
(一)保障措施
1. 研究制定地热能供暖投资支持政策和地热发电上网 电价政策。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市政工程、 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支 持。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地热能开发利用企业通过电 力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2. 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现有地热能开 发模式,推行地热能勘探、设计、建造以及运营一体化的开 发模式,探索建立地热能开发的特许经营权招标制度和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放开城镇供热市场准入限制, 引导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
3. 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和项目管理。根据全国地 热能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地区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和 分阶段开发建设方案。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重大工程的建设 管理,严格项目前期、竣工验收、运行监督等环节的管理, 统筹协调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当地集中供热或供电网络的联 接。
4. 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管理。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维护良好的地热能 开发利用市场秩序。制定地热探矿权许可证办理、地热水采 矿许可证办理、地热水资源补偿费征收与管理办法。建立和 完善地热行业标准规范,推行资格认证、规划审查和许可制 度。建立地热能利用的市场和环境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