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方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特别是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既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又关系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能否完成。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综合考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能源消费趋势变化、国家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等因素,并与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衔接,最终将全省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定为2.67亿吨标准煤。从增速看,“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88%,比我省“十二五”低1.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8个百分点,符合经济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增速放缓的新趋势,也体现了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增长潜力较大的特点。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可以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要求(16%)。
关于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受资源禀赋影响,我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较高,虽然近几年来综合采取了电代煤、气代煤、扩大引入省外清洁能源等措施,但2015年煤炭消费占比仍高达7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优化全省能源结构已成为一项紧迫任务。《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以上,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70%以下。要实现规划确定的结构调整目标,既有现实基础,又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