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丽水市城乡规划局于2016年11月11日颁发了本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2016〕034号)。
(六)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2月14日颁发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浙(2016)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4196、197号)。
十、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共归档纸质档案
320卷。档案库房设施比较齐全,档案资料基本完整,分类清楚,能保证生产、扩建的需要。
丽水市城建档案馆于2016年8月16日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了预验((2016)丽城档验字079号)。
十一、试生产及运营管理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机构健全,人员已经配齐。各类人员都进行了培训考核,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了生产管理程序、运行规程等各种技术文件,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改造项目工程自试运以来,垃圾焚烧处理线及烟气净化设施及全厂生产系统运行正常,工艺参数稳定。自2016年3月9日试生产开始至2016年11月30日共接受处理丽水市城市生活垃圾12.52万吨(进厂),发电4380万千瓦时,上网供电3770万千瓦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见附表),基本解决了丽水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
十二、节能减排
本项目是一项环境治理工程,也是节能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