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执行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即自调价实施之日起,第一次抄表按调整前的气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气价结算。执行期间,上游门站气价如有调整,厦门市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气价格将相应调整。
你司接文后,需做好阳光价费公示工作,及时通知用气户(单位),确保调价按时落实到位。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1日
摘要要求城市燃气公司消化20%年初已上调的印尼气源合同气量门站销售价格,依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5]31号)和厦门市管道天然气动态调整机制,现就厦门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执行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即自调价实施之日起,第一次抄表按调整前的气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气价结算。执行期间,上游门站气价如有调整,厦门市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气价格将相应调整。
你司接文后,需做好阳光价费公示工作,及时通知用气户(单位),确保调价按时落实到位。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