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兆瓦以上。其中,建设居民光伏11万户,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300兆瓦以上,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以上,农(渔)光互补、地面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打造一批光伏应用示范工业园区、大型农(渔)光互补生态园,推进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扶持一批光伏生产、开发应用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居民光伏应用。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在下乡移民工程、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优质小区屋顶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选择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限制开发区等区域,采取政府补助、企业优惠、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应用。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可利用屋顶或闲置建设用地,分别采取政府出资全额补助初装费用、低息商业贷款、屋顶租用等模式,实施光伏扶贫。在有条件的区域大力开展“光伏村”“光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