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在区域布局上新谋划
根据我省地理条件、农作物区域分布和农业功能分区,结合全省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将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划分为成都平原(平坝)高效发展区、盆周丘陵循环发展区、盆周山地生态发展区、川西高原特色发展区“四个”区域,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明确各自发展重点和方向,为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提供了指引,通过科学、合理、新颖的布局谋划,将形成以成都平原为核心,向四周辐射,由低到高,梯度推进的“一坝一丘一山一高”区域差异化利用格局,有效促进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化发展。
五、《规划》在保障措施上新支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规划》提出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两个工作组。《规划》还明确了省级各部门、各市(州)的目标任务与具体责任,并将目标任务纳入全省目标考核,强化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在现有资金渠道内,统筹各方面资金,用于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地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用地支持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