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组织开展并完成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210号)文件精神,吉林省全面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省环保厅向各级环保部门下发了《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的通知》(吉环农字〔2016〕25号)文件,成立遥感核实技术指导组,经过全省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对全省2386家企业信息进行核实任务,并按要求于1月15日前将核实完的企业信息及质量报告上报环保部卫星中心。
六是组织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根据环保部、国土部、农业部《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文件精神,我厅会同省国土厅、省农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实验室筛选工作,经环保部批准,全省有5家实验室承担土壤污染详查任务。
七是落实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与治理项目,结合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中部黑土地保护与土壤有机质培育试点项目及各市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项目。已下达资金1亿零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