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同时,要求各地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10月底前,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
——重点城市要加大钢铁企业限产力度。各地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实施电解铝、化工类企业生产调控。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