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督促电网(供电)企业做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供电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7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用电报装工作管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压缩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充分征求有关电网(供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doc
国家能源局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
企业为主,政府规范。明确供电企业为责任主体,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规范工作。
多措并举,务求实效。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等多种举措,确保取得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
统筹规划,强化监管。做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电力规划的统筹协调,同时加强监管,严格报装时间规定,规范报装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