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鼓励具有多个园区电力专项规划、增量配电试点区域电力专项规划等相关项目研究经验的咨询单位参与投标。
三、报名材料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进行标注,电子版一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本次规划咨询的工作方案及规划咨询报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技术人员资料;
(四)相关业绩说明;
(五)人员配置说明;
(六)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七)真实性承诺书;
(八)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请于2017年5月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重庆市能源局电力处。
重庆市能源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