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推动重型燃机发展
1.加快发展重型燃机根据能源市场需求,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基础上,加快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300MW等级、F级燃机。继续推动50-70MW等级原型机自主开发、制造和试验。在开展F级燃机技术研究的同时,推动G/H级先进高效燃机自主研制。
2.全面掌握设计技术通过发展300MW等级、F级燃机,掌握燃机设计工具和规范。重点突破整体设计以及高效多级轴流压气机设计、高效低排放燃烧室设计、高性能透平设计、控制保护系统设计、先进气动布局与通流设计、宽适应性多燃料燃烧、先进高效冷却等技术,优化联合循环系统设计提高运行效率。形成基本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重型燃机设计体系以及相应规范、软件和数据库。
3.自主制造关键部件以热部件为标志,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重型燃机关键部件制造技术和能力。自主制造重型燃机高性能轴流压气机、高效燃烧室(燃料喷射系统、燃烧室套筒和连接件等)和高性能透平(透平轮盘、叶片、喷嘴等)以及控制保护系统。突破高精度气体燃料控制阀门、高可靠性大型滑动轴承、大功率传动齿轮箱等辅机配套关键零部件。进一步提升气缸、压气机轮盘、压气机叶片、轴承箱等部件加工制造技术和工艺水平。
4.完善试验验证能力建设完善重型燃机三大子系统的性能、结构强度等试验条件,具备大型部件级性能试验能力。结合重型燃机发电项目建设,建设F级及以下各容量等级燃用天然气和合成气的燃气轮机整机发电试验平台,并考虑进行更先进级别燃机整机发电试验的可能。开展自主重型燃机的大负荷发电系统化测试,建立相关测试试验考核方法、流程和规范,掌握重型燃机系统化测试和试验验证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