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适度限制煤炭进口,支持山西建立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建议国家引导沿海国有发电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减少低价劣质煤进口,增加国产清洁煤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商品煤质量检测标准,对进口动力煤和进口炼焦煤从热值、灰份、挥发分、硫份等指标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有效控制煤炭进口规模。同时建议着眼长远发展,支持山西省建设国家煤炭储备基地。通过资源储备、产能储备和现货储备,提高煤炭安全保障能力和市场价格平抑能力。
5. 全国统一标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淘汰标准和目标,将30万吨以下煤矿视为落后产能,在2018年底前将全国范围内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依法关闭退出,以腾出更多的产能指标,用于提升先进产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