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上述方式退出“黑名单”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由国家能源局通过信用管理平台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三、随着能源行业信用体系管理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违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列入“黑名单”的认定事由、报送程序、异议诉求、惩戒手段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制定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6月5日
摘要现就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退出机制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二、以上述方式退出“黑名单”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由国家能源局通过信用管理平台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三、随着能源行业信用体系管理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违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列入“黑名单”的认定事由、报送程序、异议诉求、惩戒手段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制定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