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叉补贴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应于2017年底前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我局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电网企业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按要求及时提供投资、收入、成本、价格等情况,同时加强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供电安全,配合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
(二)各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2017—2019年重庆电网输配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
电度电价 |
基本电价 |
|||||
不满1千伏 |
1-10千伏 |
35千伏 |
110千伏 |
220千伏 |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
最大容量(元/千伏安·月) |
|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0.3930 |
0.3730 |
0.3530 |
0.3380 |
|||
二、大工业用电 |
0.1859 |
0.1632 |
0.1459 |
0.1309 |
36 |
24 |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年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6.9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6.94%带来的风险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6.94%的收益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