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发用电计划改革,建立健全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建立优先购电制度,并结合电改推进情况,逐步缩小优先购电范围。建立优先发电制度,各类优先发电机组按一定比例实施优先发电。建立健全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根据供需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外购外送、火电开机方式、水库电站蓄放水等方案,确保全省电力电量平衡。全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总体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17-2019年)预计放开发用电计划700亿千瓦时左右;第二阶段(2020-2023年)预计放开1300亿千瓦时;第三阶段(2024年以后)预计放开到全省优先购电范围以外的用户,并逐步实施现货交易。
四、着力市场主体培育,建立规范的市场化交易体系。
降低现有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量政策电力交易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让更多电力用户能参与市场交易。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售电公司,积极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截至今年7月,全省电力交易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558家,其中用户1270家,发电企业288家。300家售电公司完成工商注册,21家售电企业预计8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和自律自治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启动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和市场征信体系建设,构建规范的市场化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