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建交联[2013]1380号)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9家企业的24个交通节能减排扶持项目的补贴资金5158.8万元。
4、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暂行办法》(沪建交联[2009]816号)和《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88号)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学校建筑1标段”等5个2015年度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核服务项目和6个历年度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补贴资金1268.65万元。
5、根据《上海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1]73号)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17年“重点领域节能技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等10个项目第一笔50%支持资金69.5万元;2016年“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阳光贷”平台建设和管理”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一次性支持资金18万元,“教育领域节能专题培训”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6万元,小计共24万元;2015年8个结转项目支持资金121万元,其中,“上海市风电行业监测与评价”等2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一次性支持资金20万元,“石油化工企业排放基准线分配方案制订”等6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101万元;2014年“201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47.5万元;共计2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