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大检查动员。
组织召开了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中省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7月份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动员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停产停工矿井、整改矿井、30万吨以下矿井、超工期建设矿井、发生过超层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矿井,紧盯瓦斯、水害、冲击地压、榆林地区大冒顶等重大灾害,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三、加大检查力度。
大检查工作分自查自改、集中执法、督查三个阶段开展,其中: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矿业公司每月,中省煤炭企业集团每2月对所属煤矿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市级煤炭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成立检查组,每2月对辖区内各产煤县、矿业公司和煤矿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省煤管局会同陕西煤监局组织6个督查组,从7月份开始持续对各市、县和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中省安排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严格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检查督查走到、看到、查到、问到的“四到”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与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人、政府负责人“三见面”,落实企业整改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督办责任和要求,整改结果要经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停电、停供火工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