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对现行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树立“电力的需求侧即是用户的供给侧”的理念,切实发挥好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1年1月1日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9月20日
摘要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对现行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树立“电力的需求侧即是用户的供给侧”的理念,切实发挥好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1年1月1日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