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隐患风险处置方面。是否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完整性评价、风险消减与维修维护等工作;是否存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所列隐患;是否对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分级分类和制定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受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建筑、道路等工程弃渣影响危及管道安全的区域是否明确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管道周边是否存在乱建、乱挖、乱钻等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及处置情况;通过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管道是否制定“一点一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其他危及管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及协调处置情况等。
(四)应急保障管理方面。是否制定并报备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并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等。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现场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油气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管道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油气管道安全工作。
(二)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检查组赴各油气管道企业检查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安排统筹确定,另行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