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抓住候鸟迁徙期间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特别是宣传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以及“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法律新规定,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主动拒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政策宣传,特别是对象牙加工销售单位和消费人群做好政策解释,提高公众自觉抵制非法象牙及制品,为年底前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对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道曝光,营造强大的震慑声势,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危害野生动物保护的非法行为,形成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指定负责领导,迅速部署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执法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情况严重的地区还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引导民间保护团体、志愿者有组织地参与保护行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落实和案件查处等情况,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