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3项内容。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沈阳、大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盘锦市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新宾县、东港市、辽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其他地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
1.确定实施区域。按照国家要求,在沈阳、大连市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广盘锦市、新宾县、东港市、辽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盘锦市作为全省地级市试点地区,新宾县、东港市、辽阳县作为全省县(市)试点地区。除上述地区外,各省辖市在选择的试点地区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2.明确主体范围。实施区域内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小区和行政村等主体应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