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监管效果
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稳定关系到冬季取暖用暖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坚决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运行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煤炭行业有关情况,并派出人员参与检查巡查,共同形成检查合力,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重点地区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检查。迎峰度冬期间,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每周上报煤炭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其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月上报煤炭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包括出动巡查人次、巡查单位数、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点单位库存变化情况、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一旦煤炭市场出现重大或异常情况,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随时上报。 2018年3月30日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23日